她說,要“表”達心意,一生一世。
現在,她的那塊,大概早就扔了。
而我的這塊,在我最狼狽的時候,也丟了。
也好。
斷得干干凈凈。
我對著窗戶,看著自己蒼白而陌生的臉,突然低低地笑了一聲。
從今往后,我李宥維,與過去再無瓜葛。
第二天,我去了公司。
不是為了上班,是為了討薪。
我被王明達趕出家門,身無分文,卡里更是只有兩位數。這個月的工資,是我唯一的活路。
結果,我連公司的大門都沒進去。
“抱歉,李先生,您不能進去。”
兩個保安跟門神一樣攔在我面前,表情公事公辦。
我壓著火氣:“我找人事部,我是公司員工。”
“您已經不是了。”
其中一個保安拿出手機,點開一個界面給我看,那是一封全公司通報的郵件。
標題是紅色的,加粗的。
“關于開除員工李宥維的決定”。
理由寫得明明白白:泄露公司機密,嚴重損害公司利益。
處理結果:即刻開除,并凍結所有應得薪酬及賠償金,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責任的權利。
我被開除了。
以一個莫須有的罪名。
我腦子嗡的一下,立刻掏出手機,撥通了顧倩的電話。
電話響了很久才被接起,那頭傳來她慵懶中帶著嘲弄的聲音。
“喲,大忙人,怎么有空給我打電話了?”